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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12 October 2008
终于被“赶”了!!
唉!!叹气!! 再叹气!!
在楼房价高涨的时期里,早就意识到“此处”不可久留。但“此处“真的不可嫌了(房租比市价低),所以我也很硬着头皮询问了你很多次。。:
我问
:
“你是不是要我们搬”?
你的回复是 :“不是,不是,你们无需搬,我只要拿回一个房间而已."
当时我也大胆的补上一句 :“如要我们搬,可以给我们两至三个月的时间准备?“。你那时也答应了。
不料星期六晚上你还说不急要收回去重新装修,
不急!
星期日晚上来说 “要我们搬”!!只有一个月半的时间,你赶着装修过圣诞,就要把我们赶走??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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